好招商食品网讯 4月8日,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(MFDS)发布了第2022-25号告示,修改了《食用肉的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》部分内容,主要内容如下:
将附录第6号表格中的“流通期限”更改为“消费期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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